《洪氏集验方》卷一:还少丹
别名:还少丸(《杨氏家藏方》卷九)、滋阴大补丸(《医学正传》卷三)。
处方:干山药 牛膝(酒浸一宿,焙干)各45克 山茱萸 白茯苓(去皮)五味子 肉苁蓉(酒浸一宿,焙干)石菖蒲 巴戟(去心)远志(去心)杜仲(去粗皮,用生姜汁并酒合和,涂炙令热)楮实 舶上茴香各30克 枸杞子 熟干地黄各15克
制法:上药捣罗为末,炼蜜入枣肉为丸,如梧桐子大。
功能主治:温补脾肾,养心安神。治虚损劳伤,脾肾虚寒,心血不足,腰膝酸软,失眠健忘;眩晕倦怠,小便混浊,遗精阳痿,来老先衰,疲乏无力。
用法用量:每服30丸,用温酒、盐汤送下,空腹,日进三服。
摘录:《洪氏集验方》卷一
《直指》卷九:还少丹
处方:山药(炮)1两半,牛膝(酒浸,焙)1两半,白茯苓1两半,山茱萸1两半,舶上茴香(炒)1两半,续断1两,菟丝子(洗,酒浸,烂研,焙)1两,杜仲(去粗皮,姜汁涂炙,截,炒)1两,巴戟(去心)1两,苁蓉(酒浸,焙)1两,北五味子1两,枳实1两,远志(姜汁腌,取肉,焙)1两,熟地黄1两。
制法:上为末,炼蜜为丸,如梧桐子大。
功能主治:补虚劳,益心肾,生精血。主心虚肾冷,漏精白浊,梦遗。
用法用量:每服30丸,盐汤送下。
摘录:《直指》卷九
《扶寿精方》:还少丹
处方:何首乌半斤(黑豆1碗,水3碗同煮,去豆),牛膝(酒浸,炒)6两,生地黄(酒浸,9蒸9晒)6两,肉苁蓉(酒浸,刮去浮甲心膜,酒拌蒸,酥炙)6两,黄柏(去皮,炒褐色,先用酒浸)4两,补骨脂(酒浸1宿,东流水洗,蒸半日)4两,车前子(微炒)4两,柏子仁(微炒)4两,麦门冬(水润,去心,微炒)4两,天门冬(去心,酒拌蒸)2两。
制法:上为细末,用煮熟红枣去皮核,同炼蜜共为丸,如梧桐子大。
功能主治:发白返黑,益精补髓,壮元阳,却病延年。主
用法用量:每服50丸,空心、午前酒送下。至100日,逢火日摘去白发,生出黑发。
摘录:《扶寿精方》
《叶氏女科》卷四:还少丹
处方:熟地黄4两,山药2两,山茱萸2两,杜仲(姜汁制)2两,枸杞子2两,牛膝(酒浸)1两,远志(姜汁浸炒)1两,肉苁蓉(酒浸)1两,北五味1两,川续断1两,楮实子1两,舶茴香1两,菟丝子(制)1两,巴戟肉1两。
制法:上为末,炼蜜为丸。
功能主治:男子虚寒艰嗣。脾肾虚寒,饮食少思,发热盗汗,遗精白浊,真气亏损,肌体瘦弱。脾肾不足而足痿者,及一切亏损体弱之证。
用法用量:每服50丸,空心淡盐汤送下。
摘录:《叶氏女科》卷四
《本草纲目》卷二十七引《瑞竹堂方》:还少丹
处方:蒲公英1斤(一名耩耨草,又名蒲公罂,生平泽中,3-4月甚有之,秋后亦有放花者,连根带叶取1斤洗净,勿令见天日,晾干,入斗子),解盐1两,香附子5钱。
功能主治:固齿牙,壮筋骨,生肾水。主
用法用量:后2味为细末,入蒲公草内淹1宿,分为20团,用皮纸3-4层裹扎定,用六一泥(即蚯蚓粪)如法固济,入灶内焙干,乃以武火煅通红为度,冷定取出,去泥为末。早、晚擦牙漱之。吐、咽任便,久久方效。
摘录:《本草纲目》卷二十七引《瑞竹堂方》
《摄生众妙方》卷二:还少丹
处方:莲花蕊3两,生地黄3两,熟地黄(怀庆者佳)3两,五加皮(海州者佳)3两,槐角子3两,没实子6个(三阴三阳,有孔阴,无孔阳)。
制法:上药木杵、石臼捣碎,将绢缝袋一个,长8寸宽6寸装药,用无灰好酒10斤,入不津瓷坛同浸,春、冬一月,夏10日,秋20日,满日取药晒干,仍用木杵、石臼捣为细末,炼蜜为饼,又以薄荷为末,一层饼放一层末。
功能主治:养血消痰,乌须黑发。主
用法用量:每饭后取数饼噙化,其酒任意饮之,以醉为度,酒须连日饮尽,若久收恐味变也。酒药尽而须发黑矣,若欠黑,再照前制作2-3料可矣,多不过4料。若饼子难噙化,可作丸子,以酒咽之。
摘录:《摄生众妙方》卷二
《外科大成》卷二:还少丹
处方:熟地黄、山药(微炒)、山茱萸、白茯苓、枸杞、巴戟天(酒浸)、牛膝(酒浸)、五味子、肉苁蓉(酒浸,去鳞,焙干,酥炙)、杜仲(酒、姜拌炒)、远志(甘草水浸汤下)、楮实子(酒浸)、石菖蒲(去毛,忌铁)、小茴香(盐、酒炒)、续断(酒浸)、菟丝子(酒蒸)各等分。
制法:上为末,煮红枣肉苁加蜜为丸,如梧桐子大。
功能主治:补肝肾,进饮食。主鹤膝风。
用法用量:每服50-60丸,黄酒、盐汤任下,空心、食前各1次。
摘录:《外科大成》卷二
《济阳纲目》卷六十四:还少丹
处方:何首乌(黑豆蒸)半斤,牛膝6两,生地黄(酒蒸)6两,肉苁蓉(酒蒸)6两,黄柏(酒浸,炒褐色)3两5钱,补骨脂(酒浸,水蒸)3两5钱,车前子(微炒)3两5钱,柏子仁(微炒)3两5钱,干山药(微炒)3两5钱,秦当归2两5钱(酒洗),菟丝子(水淘,去砂,酒煮,捣成饼,晒干)2两,人参1两,五味子1两。
制法:上俱勿犯铁器,为细末,炼蜜为丸,如梧桐子大。
功能主治:益精补髓,壮元阳,却病延年,发白返黑。主虚损。
用法用量:每服60丸,空心盐汤、白汤、酒任下。
摘录:《济阳纲目》卷六十四